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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生产厂家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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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 发布日期:2016-08-18 11:12:00【

LED生产厂家欧普照明好不容易即将敲钟上市,不过有点晚了。响彻大江南北的四大照明品牌,雷士照明、佛山照明、阳光照明、欧普照明,前三者早早就在股市鹰击长空。再仔细看,阳光照明已经步入LED照明创业2.0时代。

2014年,阳光照明创始人陈森洁将董事长职位传给儿子陈卫。今年4月,阳光照明股东大会肯定了公司2015年的业绩。不久前,有调查显示,阳光照明在2015年中国LED产品出口中排名第一。这些“成绩”似乎证明,陈卫已经通过了继位的“考验期”,具备了驾驭全局、成熟处事的能力。

在20世纪90年代,原本从事传统照明的业者逐渐转型LED,由此成为LED第一代创业者。打拼20余年,如今他们的子女应该已经大学毕业或者即将大学毕业,正在按照精心的规划接受各种磨练。不过,“一代”与“二代”的交接棒面临着一些问题的考验。

1、“一代”难以对“二代”进行完美的股权分割和职务分配

有部分“二代”已经进入父母的企业担任普通职务,学习公司的管理制度,接受各种技能训练。有的“二代”虽然没有进入父母的企业工作,但也“子享父禄”,享受着家族企业的股份。

比如,万润科技董事长李志江的女儿李驰,直接持有万润科技5.98%股份,持股比例仅次于父母和舅舅,位居第四大股东。李志江与罗小艳夫妇及女儿李驰是万润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过,李驰不在万润科技工作,而是就职于与万润科技没有关系的一家石油化工企业。

有的“二代”持股从表面上看不出来,这种情况并不是直接持股,而是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间接持股。比如,成立一家企业B对家族企业A实施控股,然后在企业B里面分割家族股权,这种形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保密家族信息。

年纪大的“二代”则已经顺理成章地“子承父业”,在父母的企业担任高管职务。比如上面提及的阳光照明陈卫,还有赫赫有名的三安光电董事长林秀成的大儿子林志强。林志强目前在三安光电担任总经理、副董事长,子享父荣,“林秀成父子”这一组合近几年来是各种富豪榜的常客。

然而,“一代”往往无法按照理想效果对“二代”进行股权分割,特别是不止一个子女的情况下,很难把一碗水端平。因为,股权分割的前提是务必保证控股权,把股权分给几个子女,假设某些情况下子女之间闹矛盾,就可能无法达成一致控股。如果独生子女,那子女的配偶也可能分走一部分股权。另外,“一代”对“二代”分配公司职务也不一定随心所欲。

陈森洁家族的股权分割和职务分配值得玩味。陈森洁家族是通过世纪阳光集团对阳光照明实施控股,还通过桢利信息公司对阳光照明参股。陈卫是阳光照明和世纪阳光集团的董事长,但他不持有或者只持有极少量上述三家企业的股份。

目前,陈森洁与潘小冲夫妇及女儿陈英对世纪阳光集团持有100%股份,潘小冲与陈英对桢利信息公司持有100%股份,三人是阳光照明的实际控制人,但潘小冲、陈英及其配偶徐国荣均不在阳光照明的高管名单中,而陈森洁至今仍然担任董事。

2014年,陈卫在获任阳光照明董事长之时,是持有世纪阳光集团和桢利信息公司股份的,2015年才“失去”股份。董事长职位与持有股份似乎成了天平两端平衡的砝码。这里面有一个微妙的变化过程。

2015年7月,陈森洁家族进行了一次堪称“变革性”的股权变更。在此之前,陈卫持有世纪阳光集团5.42%股份,持有桢利信息公司90%股份,通过这次股权变更,陈卫将世纪阳光集团股份转让给父亲陈森洁,将桢利信息公司股份转让给母亲潘小冲。至此,陈卫不再持有股份,只享有董事长职位。

2、外戚持股对“二代”可能有潜在性威胁

由于家族共同创业,一些LED家族企业存在外戚持股。或者由于家族情感的原因,LED家族企业创始人会将部分股权分给外戚。外戚持股对“二代”未来控股公司有一定的支持和照应作用。但是,外戚手上的股权,经过不断积累、转让,甚至有时可能会出现一些始料不及的组合,久而久之,就可能对“二代”的控股权造成威胁。

在上市LED企业中,外戚持股的现象不少。比如,勤上光电实际控制人李旭亮与温琦夫妇,李旭亮的姐夫梁金成直接持有勤上光电1.17%股份,股份性质是可流通,居第六大股东,间接持股情况不明,不在高管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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